您的位置:首页新闻资讯公司活动

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 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
08-13
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为积极响应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更新,配合推进食品安全新标准的落实工作,招远市金港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
相关内容

    联系我们

    0535-8332388

    邮箱:sales@vermicelli-sanjia.cn

    地址:中国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工业区

扫一扫,关注微信公众平台

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

在线咨询
联系电话

0535-8332388